关于成立合肥机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认定三级管理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11778
关于成立合肥机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认定三级管理机构的通知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教[2010]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成立合肥机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三级管理机构。
一、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光胜
副组长:许绍存(财务总监)
成 员:吴江宁(学工处副院长)
胡成东(财务部长)
徐树生(学工处主任)
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任:徐树生
成员:余维艳、曹素英
职责: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受助名单,提出拟确定认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组长:各班主任
组员: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职责: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特此通知
合肥机电学校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