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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代码:中专3042)

合肥机电学校教师调课制度

合肥机电学校教师调课制度

发布日期:2014-03-27 浏览次数:12647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学工作环节,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有效实施教学计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调课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二、教师调课申请必须具有充分、正当的理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准予调课:

1、法定节假日,由学校统一安排调课、停课和补课;2、因病请假;3、因公出差;4、因其他原因(如婚丧假、产假、事假)而请假。

三、调课要求:

1、因个人原因调课的由调课者本人提前一周提出调课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通过。

2、因不可抗力而确实无法提前一周申请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由教务处先行通知、安排相关班级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补课时间。

3、任课教师在一学期内调课不得超过3次。如有特殊情况,第4次起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方可调整。

4、学校其他部门因集体活动或工作需要申请调课,必须与教务处协商,填写《调课申请表》,由教务处根据教学情况安排调课或停课。停课6节以下,需经申请部门主管校领导、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停课6节以上,需经校长审批。

5、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或停课。私下停课或擅自停课的一律视为教学事故,并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6、教务处根据课程表下达调课通知单,请全体教师给予配合。



附件:调课通知单教务处2014年3月27日